对于国际留学生申请人,移民部要求在申请前的24个月内,有连续12个月的合法工作经验(每周工作37.5个小时)或者相当于全日制工作时间的连续两年的兼职工作。
  最为重要的是,只要从事的工作属于0丶A丶B类别,经验类别移民允许申请人在12个月内从事同一种或者一种以上的职业。
  不过,自雇的工作,或者不持有工作签证(OnCampus在校工作及OffCampus校外工作)所积累的工作经验不被经验类别移民所接受。
  其次,对于持临时工作签证的申请人,移民部要求在申请前的36个月内,有连续24个月的合法工作经验(每周工作37.5个小时)或者相当于全日制工作时间的连续两年的兼职工作。
  小编需要在这里提醒的是,打工经验并不能被加拿大经验类移民所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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