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法庭出来牧嫂对我说:”到家好好奖励你“。
  
时针回转九个月(因为是旧文,正确的时间是2011年四月),在春光明媚的六号路上牧嫂和我正瞎聊着,后面的警灯亮了。“倒霉”,心里嘀咕着把车停到路边,主动招唿走到乘客侧窗外的大胡子警察:“警官好”。 “限速80丶你开113。车主证和保险…”,大胡子面无表情。我一想不妙,碰上个难缠的。拿上文件回到警车里,五分钟后大胡子再回来时手里已多了一张黄色告票。“罚款两百四,扣四点,注意安全。” “谢谢”,我不动声色地接过所有文件。

注意事项一:不要和警察纠缠
  
对警察态度热情是因为这样可能省了后面的麻烦。一次我因为换线过急被警察拦住,一声热情的“Good Morning Officer”让警察脸上的青春痘都笑出了花,说了声“今后注意”就完事儿了,当时我那个乐呦。但如果警官铁面无私则一定不要纠缠,这是因为:1)警察对你的印象越轻对你越有利,因为你说的任何东西都可以成为检方的证据;2)过多纠缠可能惹其它麻烦。
  
六号路还是一样的春光明媚,只牧嫂的嘴撅起来了,我则是越想越气。“我跟别的车速度差不多凭神马偏相中了我?再说了,咱也没超三十三呀?!”,一拍方向盘“打官司!”在上诉期限的最后一天(你会看到为什么),到法庭办公室交了出庭选项丶并要求出庭时配国语翻译,剩下的就是等了。
  
注意事项二:要求出庭时配翻译
  
英语不是我们的第一语言,庭审时有国语翻译是法律赋予你的公平审判的权利。翻译还给我们两个额外优势:1)翻译让你庭审时多一点时间思考;2)万一翻译没到你的案子自动撤诉。我一朋友因忘给后座上的女儿系安全带被拦,出庭时翻译熘出去喝咖啡丶结果法官一怒之下就把案子撤了。一个月后出庭通知到了,在日历上放一个提示,把通知放到文件夹里就不管了。离出庭前七星期,向检察官办公室发了一封《信息公开要求》挂号信。
  
注意事项三:要求检察官信息公开(Information Disclosure)
  
信息公开让你知道:1)对你的指控有无漏洞;2)检察官是否有其他对你不利的证据。信息公开要求的内容包括警察的任何笔录丶测速仪的型号及用户手册丶警察受训证书丶测速仪的维修及校队记录,最后一定加一句“and any documents the Crown may rely on the trial”。另外,如果检察官不能满足你的任何要求丶要求书面解释。
  
信里只提供你的通信地址丶不要提供电话或电子信箱,为的是检察官的回复只能是信函。信要挂号,出庭前六到八星期发出。出庭前的那个周末把所有材料整理了一下。告票本身资料完整丶没有错拼或遗漏,检察官对我的《信息公开要求》也及时回复了,但没有提供我要求的“测速仪用户手册丶维修及校对记录丶警察受训证书”等且无解释。
  
出庭那天用的是 Personal Day(每年公司有六天,可用来作为族裔节假日或用作其它个人理由)。到庭上一看警察丶翻译全来了,有点儿扫兴。开庭前检察官建议给我减到超速二十五(罚款一百九,扣三点),被我一口回绝。接着庭审开始,被控人一个个上庭,个个认罪,所以进行得很快。轮到我被问“认不认罪”时,我没有回答丶而是向法官提出了“中止诉讼 - Stay Of Proceedings”的要求,理由是检察官信息公开不完整。

检察官则辩解说我有些要求太晚丶他们没有足够时间回复(有些要求我寄给了警察局丶警察局又转给了检察官)。法官建议另择庭审日期,我稍微坚持了一下但看到法官面露不悦也就同意了。回家的路上有点意兴阑珊,本想早点把案子结了丶现在还得折腾一回。胡思乱想着脑子突然闪过一个东西丶激动地大喊一声“有戏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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