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温常见50米“三连停”牌 须停三次

大温地区一处交通标志,最近被质疑设计有问题,容易令司机误犯规则而接罚单。也有道路布局较独特的地点,例如温西区一处路段,在50米内有3个停车标志,常有司机不慎没在每个路牌前停车而吃罚单。有教车师傅忠告,司机驾车经过一些“高危区”时,须加倍小心。

一司机两年前开车驶至列治文一个被指设计有缺陷的停车标志(stop sign)时,因没有在停车线前停下,而被警察开出告票。该司机不服并提出上诉,最近终获卑诗最高法院判胜诉。

据教车师傅李源秀指出,大温有多个“告票高危地点”,例如温西区45街(45th Ave.)位于东大道(East Boulevard)及西大道(West Boulevard)之间,在约50米距离里,有3个停车标志。特别是在东大道和西大道之间,在火车路轨两旁,10米内就有两个停车标志。

路口接路口 中间加条铁轨

李源秀说,很多司机经过45街夹东大道处的四方停车标志(4-way stop)驶向西大道时,误以为此处是废弃路轨而忽略第二个停车标志。常有司机在此处遭警察开罚单,而新手考驾照路试时,如果犯下这错误就会不及格。

45th Ave. & East Boulevard, Vancouver bc 另一方面,沿温市西百老汇大道(W. Broadway)西行近阿布特斯街(Arbutus St.)交汇处,也有一段铁轨。该段铁轨距阿布特斯街路口的交通灯不到10米,那里有一个禁止在铁轨上停车的标志。但很多司机在等待转灯时,一时不察就会停车在铁轨上,如果被警察看到,司机也会接告票。

另一教车师傅钟太则提到,列治文5号路(No.5 Rd.)北行近河路(River Rd.)处,也有火车铁轨,在铁轨前有一个停车标志。很多司机驾车到该处时,只注意是否有火车经过,一看没有火车,未完全停止就直接开过去,结果又会吃告票。

钟太还提到,本拿比一个“告票高危区”,即帝国街(Imperial St.)东行方向,经过吉尔利街(Gilley Ave.)丶斯珀林路(Sperling Ave.)与格利斐斯路(Griffiths Ave.)3个路口处,有很多停车标志,司机如果心急,就很容易忽略而没有停车,因此违反交通规则。

李源秀认为,司机吃告票的常见错误习惯,包括在路口交通灯处掉头(U -turn);左转后未驶入内侧车道,而是直接进入右侧车道;或右转后未驶入靠右侧车道,而直接进入左侧快车道。

停车未熄匙 用手机违例

钟太又提到,如果停车标志前有3辆车,第一辆车停下开走后,后面两车跟着走,没有在标志前再停定;后面这两辆车的司机,就会吃告票。另外,很多司机不知道的是,停在路边持手机打电话时,如果引擎未关,也会遭警方票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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